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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情報
2026.02.09

建業法律事務所電子報 第099期 『2026年我國上市櫃企業應遵守之永續規範(一)』

作者

 

陳彥嘉


壹、前言

  隨著全球永續浪潮持續深化,並配合我國「2050 淨零排放」政策目標之推進,上市櫃企業所面臨之永續發展規範逐步轉趨於具體且更具制度化,2026年我國上市櫃企業要面對許多新的挑戰,本文將盤點2026年度上市櫃企業必須執行的核心規範。首先將說明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將有部分企業將面臨下一個時程所將面對之規範,其次已舉辦12屆之公司治理評鑑,為因應國家政策及國際情勢,順應更名為「ESG評鑑」。並將在後續文章中,持續檢視包含「永續相關資訊專章」的編制規範、歐盟CBAM正式上路以及綠色證券認證…等重要議題,藉以協助企業全面掌握新年度永續規範之整體情勢。

貳、關於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

  為積極響應我國「2050 淨零排放」之轉型目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2022年正式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旨在引導國內企業建構溫室氣體管理能力,並確立各階段之減碳時程。該路徑圖採取分階段、分規模的推動策略,自2023年起優先將鋼鐵業、水泥業及實收資本額等符合條件之企業納入強制揭露對象,並根據企業實收資本額逐步擴及全體上市櫃公司。在揭露內容方面,企業必須詳實彙報「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與「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之數據,且為確保資訊透明度與揭露範圍之一致性,相關揭露及確信之範圍,必須嚴格與公司財務報表之合併報表編製範圍保持一致。

   隨著上市櫃永續發展路徑圖的時程邁向新年度,2026年將迎來下一波受規範的企業。根據路徑圖規劃,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下同)50億元以上、未滿100億元之公司,應於2026年完成「合併報表子公司」之溫室氣體盤查作業,將管理邊界由母公司擴大至集團整體。與此同時,實收資本額未達50億元之上市櫃企業,亦須同步進行盤查機制,於2026年達成「個體公司盤查」之法規要求。這不僅是法律遵循的必要行為,更是企業在綠色供應鏈,甚至永續發展趨勢下,提升公司風險管理與永續競爭力的關鍵契機。

參、關於公司治理評鑑轉型為ESG評鑑

  我國的公司治理評鑑,係由金管會指導,並由證券交易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執行之年度指標評比制度,旨在透過「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以及「推動永續發展」四大核心指標,對國內所有上市櫃公司進行全方位的誠信與管理體質體檢,以作為市場衡量企業治理品質的重要基準。

   而證交所於2025年10月31日發布第一屆ESG評鑑指標,宣告現行的「公司治理評鑑」將自2026年起正式轉型並更名為「ESG評鑑」,並預計2027年4月底首度公布2026年之第一屆ESG評鑑結果。以既有的指標擴展並精進環境面與社會面等相關議題,從原先的四大構面調整成「環境面(E)」、「社會面(S)」、「治理面(G)」的三大構面,根據衡酌指標數之增減結果,權重分別調整為21%、31%及48%。

   最後,為激發企業的自主性,評鑑體系中亦延續額外「加、減分題型」機制。針對上市櫃企業於永續發展領域有優良表現或是具體正面效益提供加分誘因,使上市櫃企業更願意主動積極投入相關永續發展議題,進而提升我國企業於國際上的核心競爭力。

肆、小結

  2026年將是上市櫃企業落實永續規範與深化公司治理的重要年度。就強制性規範而言,符合下一波永續發展路徑圖規範之上市櫃企業,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企業盤查範圍正式擴及「合併報表子公司」,而其餘上市櫃公司亦須於2026年完成個體公司盤查,並確保溫室氣體數據與財務報表揭露之範圍一致。且上市櫃企業將面對ESG評鑑新指標,上市櫃企業應善用加分機制具體展現永續成效,透過相關國家政策,提升企業主動積極在永續發展議題上,使我國上市櫃企業於資本市場乃至全球市場中維持永續的核心競爭力。

作者

 

陳彥嘉


壹、前言

  隨著全球永續浪潮持續深化,並配合我國「2050 淨零排放」政策目標之推進,上市櫃企業所面臨之永續發展規範逐步轉趨於具體且更具制度化,2026年我國上市櫃企業要面對許多新的挑戰,本文將盤點2026年度上市櫃企業必須執行的核心規範。首先將說明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將有部分企業將面臨下一個時程所將面對之規範,其次已舉辦12屆之公司治理評鑑,為因應國家政策及國際情勢,順應更名為「ESG評鑑」。並將在後續文章中,持續檢視包含「永續相關資訊專章」的編制規範、歐盟CBAM正式上路以及綠色證券認證…等重要議題,藉以協助企業全面掌握新年度永續規範之整體情勢。

貳、關於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

  為積極響應我國「2050 淨零排放」之轉型目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2022年正式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旨在引導國內企業建構溫室氣體管理能力,並確立各階段之減碳時程。該路徑圖採取分階段、分規模的推動策略,自2023年起優先將鋼鐵業、水泥業及實收資本額等符合條件之企業納入強制揭露對象,並根據企業實收資本額逐步擴及全體上市櫃公司。在揭露內容方面,企業必須詳實彙報「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與「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之數據,且為確保資訊透明度與揭露範圍之一致性,相關揭露及確信之範圍,必須嚴格與公司財務報表之合併報表編製範圍保持一致。

   隨著上市櫃永續發展路徑圖的時程邁向新年度,2026年將迎來下一波受規範的企業。根據路徑圖規劃,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下同)50億元以上、未滿100億元之公司,應於2026年完成「合併報表子公司」之溫室氣體盤查作業,將管理邊界由母公司擴大至集團整體。與此同時,實收資本額未達50億元之上市櫃企業,亦須同步進行盤查機制,於2026年達成「個體公司盤查」之法規要求。這不僅是法律遵循的必要行為,更是企業在綠色供應鏈,甚至永續發展趨勢下,提升公司風險管理與永續競爭力的關鍵契機。

參、關於公司治理評鑑轉型為ESG評鑑

  我國的公司治理評鑑,係由金管會指導,並由證券交易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執行之年度指標評比制度,旨在透過「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以及「推動永續發展」四大核心指標,對國內所有上市櫃公司進行全方位的誠信與管理體質體檢,以作為市場衡量企業治理品質的重要基準。

   而證交所於2025年10月31日發布第一屆ESG評鑑指標,宣告現行的「公司治理評鑑」將自2026年起正式轉型並更名為「ESG評鑑」,並預計2027年4月底首度公布2026年之第一屆ESG評鑑結果。以既有的指標擴展並精進環境面與社會面等相關議題,從原先的四大構面調整成「環境面(E)」、「社會面(S)」、「治理面(G)」的三大構面,根據衡酌指標數之增減結果,權重分別調整為21%、31%及48%。

   最後,為激發企業的自主性,評鑑體系中亦延續額外「加、減分題型」機制。針對上市櫃企業於永續發展領域有優良表現或是具體正面效益提供加分誘因,使上市櫃企業更願意主動積極投入相關永續發展議題,進而提升我國企業於國際上的核心競爭力。

肆、小結

  2026年將是上市櫃企業落實永續規範與深化公司治理的重要年度。就強制性規範而言,符合下一波永續發展路徑圖規範之上市櫃企業,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企業盤查範圍正式擴及「合併報表子公司」,而其餘上市櫃公司亦須於2026年完成個體公司盤查,並確保溫室氣體數據與財務報表揭露之範圍一致。且上市櫃企業將面對ESG評鑑新指標,上市櫃企業應善用加分機制具體展現永續成效,透過相關國家政策,提升企業主動積極在永續發展議題上,使我國上市櫃企業於資本市場乃至全球市場中維持永續的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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