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3
建業法律事務所電子報 第105期 『歐盟「潔淨產業政綱」政策對我國企業影響初探(二)』
|
▎作者 |
陳彥嘉 |
壹、前言
根據上篇探討潔淨產業政綱之具體行動,可謂推動轉型之關鍵工具,而本篇將介紹並說明政策核心「能源聯盟(Energy union)」則是支撐政策的戰略藍圖與架構,自2015年起,每年都會發布報告,監測施行和進展的情況,以確保能源聯盟政策得以實現,目前已於2025年11月6日發布「2025年能源聯盟狀況報告」(The 2025 State of the Energy Union report )1,故本篇將介紹歐盟之能源聯盟。
貳、歐盟能源聯盟
歐盟能源聯盟的核心目標在於發動一場「以人為本」的能源革命。歐盟執行委員會希望可以透過各國間的團結互助,以及歐洲區域政策統一,使其打造一個跨國界的整合能源市場,並能確保在歐洲的能源流動是無阻礙且價格合理,為歐盟消費者(包括家庭和企業)提供安全、永續、有競爭力和負擔得起的能源。此一願景不僅是追求淨零碳排與環境永續,更致力於推動產業創新與勞動力之轉型,最終使歐盟每一位公民都能夠從中獲益,掌控能源使用的自主權,同時不讓較為弱勢國家被遺忘,擁有公平之使用能源。
歐盟期許將歐洲能源體系轉型為一個「安全、綠色且高度整合」的共同體,本文茲以幾個面向說明能源聯盟:
政治面:透過歐盟國家間的團結與合作,實現歐洲能源來源多元化並確保能源安全。從各個國家各自分散能源決策轉向區域戰略互信與深度相互依存。這裡指的政治非指傳統單一主權國家的行政政治,而是體現歐洲聯盟「超國家」的精神。對內,打破國界,實現國與國之間共榮共好;對外,則以「單一歐洲主體」身份發聲,將分散的成員國力量凝聚為全球能源議題之決定性力量,共同維護歐洲的能源集體使用及安全。
經濟面:透過完善的基礎設施,在不設置技術或監管障礙的情況下,促進歐盟內部能源的自由流動。透過建構跨國界的能源網絡,打破市場藩籬,同時配合適當資源配置,例如將風能發電集中於北海、光電集中於南歐。藉由歐盟執委會所發布的長期、穩定、統一性政策框架,降低投資者的法律與市場風險,從而吸引全球資本投入歐洲綠色基礎設施,例如有名之「ELMED跨海電纜」,則是一項連接北非(突尼西亞)與歐洲(義大利)的重大能源基礎建設,旨在將北非的再生能源(太陽能)透過跨海高壓電纜直接送往歐洲。因前述提及南歐,甚至北非之陽光更為充足,相較其他區域發電成本更低,而透過跨境能源網絡,義大利和整個歐洲國家能夠買到更便宜的綠電。
產業面:提高能源效率將減少對能源進口的依賴,降低排放,並促進就業和經濟成長,及透過優先發展研究和創新,支持低碳和清潔能源技術的突破,從而推動能源轉型並提高競爭力。建構完整的綠色技術供應鏈,不僅培育具全球競爭力的低碳科技企業及產業,更培育相關技術之專業人才,進而帶動整個歐盟相關產業的升級與發展。
社會面:讓每位歐洲公民成為能源轉型的主角,降低對於能源方面的支出,同時避免歐盟各成員國之間的能源價格差異巨大,故需要建立一個完善的社會安全網絡保護每一位公民。
參、小結
綜合上述,歐盟能源聯盟之發展,其核心價值在於將能源轉型從「環境議題」,提升至「區域戰略」及「相關產業之競爭力」。這對於身處全球供應鏈的我國企業而言,具有以下三項的啟示及反思,茲說明如下:
一、從單打獨鬥轉變為共榮共好
歐盟能源聯盟強調跨國及跨區域整合,我國企業在面對淨零碳排挑戰時,亦應跳脫單一企業減碳的狹隘視野,積極參與產業或整個上下游供應鏈之作為,共同爭取更穩定之綠色能源採購條件,透過集體力量降低能源轉型之系統性風險。
二、掌握國際制度與標準
歐洲長久以來政策及框架引領全球,我國企業應密切關注國際間對於能源效率及低碳技術,甚至於相關政策規範之標準,並將能源管理視為企業價值及企業永續發展,而非「成本開銷」,如此一來也能夠更為輕鬆進入歐洲甚至全球市場。
三、加速人才轉型與技術之佈局
能源聯盟不僅僅是討論硬體電網,也同時強調勞動力之轉型。隨著我國能源轉型之進程,企業對於能源管理、碳排查核人員等人才之需求也逐漸提升。能否效仿歐洲「以人為本」之精神所在,提前進行員工教育訓練,培訓員工相關專業知識,將成為決定企業在未來減碳與低碳競爭中維持優勢的關鍵原因之一。
簡言之,歐盟的經驗告訴我們,能源轉型是需要長期且全方位的體制改革。我國企業唯有將能源、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深度融合,方能從這一波綠色革命中的被監督規範者,轉為掌握永續契機的領航者。
1 10th report on the state of the energy union (State of the Energy Union Report 2025):https://energy.ec.europa.eu/strategy/energy-union/10th-report-state-energy-union_en(最後瀏覽日:2026年6月1日)
|
▎作者 |
陳彥嘉 |
壹、前言
根據上篇探討潔淨產業政綱之具體行動,可謂推動轉型之關鍵工具,而本篇將介紹並說明政策核心「能源聯盟(Energy union)」則是支撐政策的戰略藍圖與架構,自2015年起,每年都會發布報告,監測施行和進展的情況,以確保能源聯盟政策得以實現,目前已於2025年11月6日發布「2025年能源聯盟狀況報告」(The 2025 State of the Energy Union report )1,故本篇將介紹歐盟之能源聯盟。
貳、歐盟能源聯盟
歐盟能源聯盟的核心目標在於發動一場「以人為本」的能源革命。歐盟執行委員會希望可以透過各國間的團結互助,以及歐洲區域政策統一,使其打造一個跨國界的整合能源市場,並能確保在歐洲的能源流動是無阻礙且價格合理,為歐盟消費者(包括家庭和企業)提供安全、永續、有競爭力和負擔得起的能源。此一願景不僅是追求淨零碳排與環境永續,更致力於推動產業創新與勞動力之轉型,最終使歐盟每一位公民都能夠從中獲益,掌控能源使用的自主權,同時不讓較為弱勢國家被遺忘,擁有公平之使用能源。
歐盟期許將歐洲能源體系轉型為一個「安全、綠色且高度整合」的共同體,本文茲以幾個面向說明能源聯盟:
政治面:透過歐盟國家間的團結與合作,實現歐洲能源來源多元化並確保能源安全。從各個國家各自分散能源決策轉向區域戰略互信與深度相互依存。這裡指的政治非指傳統單一主權國家的行政政治,而是體現歐洲聯盟「超國家」的精神。對內,打破國界,實現國與國之間共榮共好;對外,則以「單一歐洲主體」身份發聲,將分散的成員國力量凝聚為全球能源議題之決定性力量,共同維護歐洲的能源集體使用及安全。
經濟面:透過完善的基礎設施,在不設置技術或監管障礙的情況下,促進歐盟內部能源的自由流動。透過建構跨國界的能源網絡,打破市場藩籬,同時配合適當資源配置,例如將風能發電集中於北海、光電集中於南歐。藉由歐盟執委會所發布的長期、穩定、統一性政策框架,降低投資者的法律與市場風險,從而吸引全球資本投入歐洲綠色基礎設施,例如有名之「ELMED跨海電纜」,則是一項連接北非(突尼西亞)與歐洲(義大利)的重大能源基礎建設,旨在將北非的再生能源(太陽能)透過跨海高壓電纜直接送往歐洲。因前述提及南歐,甚至北非之陽光更為充足,相較其他區域發電成本更低,而透過跨境能源網絡,義大利和整個歐洲國家能夠買到更便宜的綠電。
產業面:提高能源效率將減少對能源進口的依賴,降低排放,並促進就業和經濟成長,及透過優先發展研究和創新,支持低碳和清潔能源技術的突破,從而推動能源轉型並提高競爭力。建構完整的綠色技術供應鏈,不僅培育具全球競爭力的低碳科技企業及產業,更培育相關技術之專業人才,進而帶動整個歐盟相關產業的升級與發展。
社會面:讓每位歐洲公民成為能源轉型的主角,降低對於能源方面的支出,同時避免歐盟各成員國之間的能源價格差異巨大,故需要建立一個完善的社會安全網絡保護每一位公民。
參、小結
綜合上述,歐盟能源聯盟之發展,其核心價值在於將能源轉型從「環境議題」,提升至「區域戰略」及「相關產業之競爭力」。這對於身處全球供應鏈的我國企業而言,具有以下三項的啟示及反思,茲說明如下:
一、從單打獨鬥轉變為共榮共好
歐盟能源聯盟強調跨國及跨區域整合,我國企業在面對淨零碳排挑戰時,亦應跳脫單一企業減碳的狹隘視野,積極參與產業或整個上下游供應鏈之作為,共同爭取更穩定之綠色能源採購條件,透過集體力量降低能源轉型之系統性風險。
二、掌握國際制度與標準
歐洲長久以來政策及框架引領全球,我國企業應密切關注國際間對於能源效率及低碳技術,甚至於相關政策規範之標準,並將能源管理視為企業價值及企業永續發展,而非「成本開銷」,如此一來也能夠更為輕鬆進入歐洲甚至全球市場。
三、加速人才轉型與技術之佈局
能源聯盟不僅僅是討論硬體電網,也同時強調勞動力之轉型。隨著我國能源轉型之進程,企業對於能源管理、碳排查核人員等人才之需求也逐漸提升。能否效仿歐洲「以人為本」之精神所在,提前進行員工教育訓練,培訓員工相關專業知識,將成為決定企業在未來減碳與低碳競爭中維持優勢的關鍵原因之一。
簡言之,歐盟的經驗告訴我們,能源轉型是需要長期且全方位的體制改革。我國企業唯有將能源、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深度融合,方能從這一波綠色革命中的被監督規範者,轉為掌握永續契機的領航者。
1 10th report on the state of the energy union (State of the Energy Union Report 2025):https://energy.ec.europa.eu/strategy/energy-union/10th-report-state-energy-union_en(最後瀏覽日: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