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因應新冠肺炎之請假及工資給付一覽表序言

建業法律事務所的舊雨新知 大家好:
 

  自從新冠肺炎COVID-19台灣本土案例連環爆,社區傳播有擴大之趨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5日起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惟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嗣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9日起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依疫情指揮中心民國(下同)110年3月5日編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規定,當發生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時,企業應調整辦公、出勤或出差方式,減少員工間交互傳染,彈性調配人力,建立異地辦公機制,減少同時上班人數,或研議在家上班辦公的可行方案。勞工應配合依衛生主管機關接受隔離或檢疫,不得外出上班,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另隔離或檢疫期間得向政府申請防疫補償。如勞工如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新冠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

  是以,在疫情嚴峻之際,企業為因應新冠肺炎,對於勞工請假之事由、假別及工資應如何給付,在實務操作上常因不諳規定,而有造成勞資爭議之虞。為此,本所特檢附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110年5月26日發布之因應新冠肺炎之請假及工資給付一覽表如附件供參,敬請卓參。

 

建業法律事務所

 

連結

因應新冠肺炎之請假及工資給付一覽表序言 

建業法律事務所的舊雨新知 大家好:
 

  自從新冠肺炎COVID-19台灣本土案例連環爆,社區傳播有擴大之趨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5日起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惟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嗣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9日起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依疫情指揮中心民國(下同)110年3月5日編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規定,當發生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時,企業應調整辦公、出勤或出差方式,減少員工間交互傳染,彈性調配人力,建立異地辦公機制,減少同時上班人數,或研議在家上班辦公的可行方案。勞工應配合依衛生主管機關接受隔離或檢疫,不得外出上班,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另隔離或檢疫期間得向政府申請防疫補償。如勞工如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新冠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

  是以,在疫情嚴峻之際,企業為因應新冠肺炎,對於勞工請假之事由、假別及工資應如何給付,在實務操作上常因不諳規定,而有造成勞資爭議之虞。為此,本所特檢附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110年5月26日發布之因應新冠肺炎之請假及工資給付一覽表如附件供參,敬請卓參。

 

建業法律事務所

 

連結

因應新冠肺炎之請假及工資給付一覽表序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