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景 - 提供全方位專業法律服務


異業策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

現今世界正處於一全球化之新經濟時代,在WTO之架構下,各國之間或國內之經濟活動及社會生活事實已呈現新的面貌和需求,涉及國際事務或經濟交流等層面之法律專業服務愈趨重要,客戶所需之專案計畫內容往往涉及法律與不同專業領域之整合,包含會計、財務、稅務、工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生物、醫事等。單一專業實不足以滿足客戶需要,專案計畫之成功完全仰賴於各專業顧問團隊間良好之分工與協調。


同時,基於客戶之成本考量,專業顧問團隊成員間如有良好之合作默契、經驗,可節省勞力、時間與費用等成本,自然享有相當之競爭優勢,借重團隊合作力量,提升法律專業服務之品質。


準此,異業策略聯盟係目前法律專業服務之趨勢,而本所已藉由異業策略聯盟得以進入不同之專業領域,也與該等專業人士共同服務特定領域之客戶,成效斐然。

 

一處完整諮詢(One-Stop Inquiry)

1973年,建業之名稱係由法學博士曾世雄律師與林賢郎會計師共同選定,擬各自創設建業律師聯合事務所及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當時名稱中聯合的意義,係建業律師/會計師聯合事務所,冀二者雖為各自獨立之法律實體,但藉由設於同址、不同辦公空間、樓層之方式,確能使法人、企業客戶之相關法律、商務、財會問題,能由律師、會計師以聯合、便利、同時、有效之方式獲得一次解決,即以最經濟之時間成本享受一處完整諮詢的顧問服務,其意義與近日金融控股公司或企業管理所稱之一處購足(One-Stop Shopping)之理念相同。


目前本所設有台北所、台中所以及曼谷所三個據點,藉由策略聯盟夥伴之資源/支援及園區內、外廠商的互動,提供本所客戶與其策略聯盟夥伴全方位之顧問服務。而我們自身之客戶如有各項財會、工程、開發、技術、醫事、智慧財產權之服務需求時,本所也能迅速地為客戶提供資訊或顧問名單,不但增加法律專業服務之附加價值,更能滿足客戶各項專業服務之需求。

 

 

▏使命 - 專業定位、國際接軌
 

 

世界法律服務業正呈現出全球化、規模化及全能化三個主要特徵。在WTO之架構下,國際貿易與經濟之法律秩序重新定位,各國企業開始進行全球化產業重組,而法律服務也隨之呈現出全球化之強勁需求。


近年來本所於規模、服務範圍及服務專業領域迅速擴展,專業服務品質亦自我要求不斷提昇,舉凡與商務有關之法律事務,均為本所之服務範圍。其次,本所亦提供各領域專業人士法律服務,為各專業領域顧問之最佳合作夥伴,共同協助客戶追求其最大利益。因而本所除原有之商務法律服務外,更致力於新興專業,如國內外資本市場籌資及上市(櫃)案件、大陸投資、金融、保險、證券、期貨、信託、投信投顧、基金、智慧財產權、資訊技術、網路產業、電子商務、通訊、媒體、醫事、藥事、生物科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捷運聯開、都市更新等服務之發展。
 

由於歐美之法律事務所無論在綜合實力、事務所規模、執業經驗、服務質量及整體管理經營方面,較國內事務所有較完整之經驗及優勢,本所為配合國際接軌之趨勢,與前述全球各大律師事務所合作,對於本所之經營管理、專業分工、建立品牌形象等方面實有重大進步與突破。除此之外,並於2023年設立曼谷分所,藉由臺灣與泰國專業律師團隊之合作,結合團隊專業,協助臺灣企業與跨國公司妥善處理於泰國地區投資、事業營運所面臨相關法律問題。

 

 

▏目標 - 實力、效率、獲利、獎勵

有鑑於本所係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之事務所,對於律師之專業、語言能力及跨領域學識等法律人應具備之能力結構要求較高,以國內律師而言,碩士學歷為必要條件;此外,除法律學門基本要求外,更要求其他領域之專業能力,本所同仁尚具有外文、教育、經濟、醫科、企業管理、土木建築、生物材料、電信工程、金融保險、信託、財務管理、地政、就業服務等學位或專業證照。

 

 


再者,資訊技術與法律服務業之關係已密不可分。因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等高新科技之興起,尤其是現代化資訊科技在經濟及貿易活動中之廣泛運用,必然促使作為服務主體之律師事務所在資訊技術方面必須投入大量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採用電腦資訊技術構建事務所之自動化經營管理系統,逐步實現業務、行政、財務及人力資源方面之自動化管理,提高律師專業工作效率及事務所服務質量和綜合實力,以滿足客戶企業之需求。
 

在事務所經營方面,不同於個人或小型事務所以個人關係網絡爭取客戶之方式,本所重視團隊精神及資源分享理念,所有同仁於工作方式及態度上藉由團隊合作提升服務品質,以獲得客戶之信賴。在與國外客戶合作方面,學習外國事務所或客戶之先進經營管理經驗,提高核心競爭能力,同時亦提高自身之獲利。


 

 

本所最有價值之資產即為人才,除平日個人之努力外,更有事務所之培育計畫,對於服務表現評量優異之同仁,不論是法律人員或其他人員,依據內部規定,均能獲得優厚之薪酬待遇或進修培訓之機會。

願景 - 提供全方位專業法律服務


異業策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

現今世界正處於一全球化之新經濟時代,在WTO之架構下,各國之間或國內之經濟活動及社會生活事實已呈現新的面貌和需求,涉及國際事務或經濟交流等層面之法律專業服務愈趨重要,客戶所需之專案計畫內容往往涉及法律與不同專業領域之整合,包含會計、財務、稅務、工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生物、醫事等。單一專業實不足以滿足客戶需要,專案計畫之成功完全仰賴於各專業顧問團隊間良好之分工與協調。


同時,基於客戶之成本考量,專業顧問團隊成員間如有良好之合作默契、經驗,可節省勞力、時間與費用等成本,自然享有相當之競爭優勢,借重團隊合作力量,提升法律專業服務之品質。


準此,異業策略聯盟係目前法律專業服務之趨勢,而本所已藉由異業策略聯盟得以進入不同之專業領域,也與該等專業人士共同服務特定領域之客戶,成效斐然。

 

一處完整諮詢(One-Stop Inquiry)

1973年,建業之名稱係由法學博士曾世雄律師與林賢郎會計師共同選定,擬各自創設建業律師聯合事務所及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當時名稱中聯合的意義,係建業律師/會計師聯合事務所,冀二者雖為各自獨立之法律實體,但藉由設於同址、不同辦公空間、樓層之方式,確能使法人、企業客戶之相關法律、商務、財會問題,能由律師、會計師以聯合、便利、同時、有效之方式獲得一次解決,即以最經濟之時間成本享受一處完整諮詢的顧問服務,其意義與近日金融控股公司或企業管理所稱之一處購足(One-Stop Shopping)之理念相同。


目前本所設有台北所、台中所以及曼谷所三個據點,藉由策略聯盟夥伴之資源/支援及園區內、外廠商的互動,提供本所客戶與其策略聯盟夥伴全方位之顧問服務。而我們自身之客戶如有各項財會、工程、開發、技術、醫事、智慧財產權之服務需求時,本所也能迅速地為客戶提供資訊或顧問名單,不但增加法律專業服務之附加價值,更能滿足客戶各項專業服務之需求。

 

 

▏使命 - 專業定位、國際接軌
 

世界法律服務業正呈現出全球化、規模化及全能化三個主要特徵。在WTO之架構下,國際貿易與經濟之法律秩序重新定位,各國企業開始進行全球化產業重組,而法律服務也隨之呈現出全球化之強勁需求。


近年來本所於規模、服務範圍及服務專業領域迅速擴展,專業服務品質亦自我要求不斷提昇,舉凡與商務有關之法律事務,均為本所之服務範圍。其次,本所亦提供各領域專業人士法律服務,為各專業領域顧問之最佳合作夥伴,共同協助客戶追求其最大利益。因而本所除原有之商務法律服務外,更致力於新興專業,如國內外資本市場籌資及上市(櫃)案件、大陸投資、金融、保險、證券、期貨、信託、投信投顧、基金、智慧財產權、資訊技術、網路產業、電子商務、通訊、媒體、醫事、藥事、生物科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捷運聯開、都市更新等服務之發展。


由於歐美之法律事務所無論在綜合實力、事務所規模、執業經驗、服務質量及整體管理經營方面,較國內事務所有較完整之經驗及優勢,本所為配合國際接軌之趨勢,與前述全球各大律師事務所合作,對於本所之經營管理、專業分工、建立品牌形象等方面實有重大進步與突破。除此之外,並於2023年設立曼谷分所,藉由臺灣與泰國專業律師團隊之合作,結合團隊專業,協助臺灣企業與跨國公司妥善處理於泰國地區投資、事業營運所面臨相關法律問題。

 

 

目標 - 實力、效率、獲利、獎勵


有鑑於本所係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之事務所,對於律師之專業、語言能力及跨領域學識等法律人應具備之能力結構要求較高,以國內律師而言,碩士學歷為必要條件;此外,除法律學門基本要求外,更要求其他領域之專業能力,本所同仁尚具有外文、教育、經濟、醫科、企業管理、土木建築、生物材料、電信工程、金融保險、信託、財務管理、地政、就業服務等學位或專業證照。


再者,資訊技術與法律服務業之關係已密不可分。因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等高新科技之興起,尤其是現代化資訊科技在經濟及貿易活動中之廣泛運用,必然促使作為服務主體之律師事務所在資訊技術方面必須投入大量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採用電腦資訊技術構建事務所之自動化經營管理系統,逐步實現業務、行政、財務及人力資源方面之自動化管理,提高律師專業工作效率及事務所服務質量和綜合實力,以滿足客戶企業之需求。


在事務所經營方面,不同於個人或小型事務所以個人關係網絡爭取客戶之方式,本所重視團隊精神及資源分享理念,所有同仁於工作方式及態度上藉由團隊合作提升服務品質,以獲得客戶之信賴。在與國外客戶合作方面,學習外國事務所或客戶之先進經營管理經驗,提高核心競爭能力,同時亦提高自身之獲利。
 

本所最有價值之資產即為人才,除平日個人之努力外,更有事務所之培育計畫,對於服務表現評量優異之同仁,不論是法律人員或其他人員,依據內部規定,均能獲得優厚之薪酬待遇或進修培訓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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